Wednesday, June 1, 2016

外匯 盈餘 和 美國的 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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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匯盈餘和美國的稅 來自外匯交易所得稅徵收不同於國家與國家,但與“稅收日”近期記憶在美國,它以解決可能出現的外匯交易稅收有關的問題很重要。 儘管本文試圖解決的許多應該考慮的問題,我強烈建議任何人閱讀這篇文章,以便與稅務顧問進行磋商,以確保他們在美國的稅提出適當。 第1256 參與外匯即期(現金)市場與美國經紀公司外匯交易員,可以選擇在同樣的稅收規則,徵稅作為普通商品[IRC(國內稅收法典)第1256部分的合約]或根據稅法第988的特殊規則 (某些外匯交易的處理)。 根據第1256,美國的個人外匯交易有超過股民相當大的優勢。 外匯交易商被允許使用60%/ 40%的分裂在IRS 6781表格的報告時分割附表ð他們的資本利得(從第損益1256合約和跨越。)這意味著資本收益60%的稅率 越低,長期資產收益率,其餘40%在普通或短期資本收益率,這取決於交易者落在下可高達35%的稅率。 這導致在23%,這是比普通(短期)率小於12%的平均速率。 第988條 美國公司,但是,誰與外匯匯率作為企業的正常課程的一部分波動是美國外匯經紀商和交易的利潤,屬於第988這意味著他們的收益和匯兌損失,如購銷 外國商品,被視為利息收入或支出,並獲得相應的徵稅。 因此,他們不接受有益的60/40。 外匯交易員也被暴露在每天的匯率波動,所以在技術上交易活動也應屬於第988條的規定,但由於這些日常的波動可以被認為是其業務的正常過程中一個貿易商資產的一部分,美國國稅局提供的 交易商拒絕或第988條規定的“選擇退出”,然後選擇有在良好的60/40節1256課稅收益的選擇。 這是什麼意思選擇退出? 基本上,當你選擇了你不要有文件與美國國稅局什麼。 然而,你必須保持一個內部的記錄在自己的書約,你都選擇了第988條規定的事實。 在美國的許多外匯交易員等到一年後結束申請,以查看是否有已經從交易活動的任何收益之前。 如果有,他們聲稱,他們選出的IRC 988的出去享受有益的第1256部分的待遇。 如果,在另一方面,該交易的現金外匯的總和為負時,他們仍然與傳統節988在現行稅法,這是非常困難的反駁在開始或在交易者是否作出選 年份和國稅局的末尾還沒有開始全面監控此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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